电能表四象限无功计算及功率因数考核标准
智能电表具备四象限的正反向无功电量,正反向有功电量,总功率因数的计量、显示、存储功能。无功计量的目的也是考核力调电费,以引导用户提升功率因数、降低电网线路损耗。
根据《DL/T 645-1997》标准,电能表四象限含义如下:

Ⅰ象限:表示用户在用电的同时(+P),向电力系统吸收无功电能(+Q);
Ⅱ象限:表示用户在发电的同时(-P),向电力系统吸收无功电能(+Q);
Ⅲ象限:表示用户在发电的同时(-P),向电力系统输出无功电能(-Q);
Ⅳ象限:表示用户在用电的同时(+P),向电力系统输出无功电能(-Q)。
这种情况下的正向无功总电量=Ⅰ象限+Ⅱ象限;反向无功总电量=Ⅲ象限+Ⅳ象限。该定义常见于遵循97规约的电能表。
目前多数电能表已执行《DL/T 645-2007》标准。其四象限物理定义与97规约相同,但在统计方式上进行调整:无功的正、反向须与有功方向保持一致

考核纯用电用户时:在接线正确的情况下只依据正向有功及正向无功计算功率因数。
考核发电用户(既存在发电又存在用电)时:计正向有功电量(用电部分),正向无功电量(用电部分),反向无功电量(发电部分)进行考核。而反向有功(发电部分)不纳入考核。

在《DL/T 645-2007》标准下,电费清单中出现“反向无功”不再代表过补无功,而是表示光伏发电倒送电网时产生的无功需求。通常只有在光伏并网且发电量大于负载用电时发生(参考下图)。

只要用户没有发生向电网倒送电的行为(包括纯用电或光伏未倒送),其电费清单中的“反向无功”一项就应显示为0。(参考下图)。

若纯用电用户在电费清单中出现反向无功,应重点检查电能表无功组合设置是否正确;现场电压、电流接线是否存在错误。
审核编辑 黄宇
